学院公告

上海交大媒体与设计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

阅读:26816 发布于:2017-10-11 14:46

上海交大媒体与设计学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18)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成立于2002年。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名、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2人,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6人名,专任教师中博士比例64.4%,海归比例超三分之一。

2012-2016年QS学科排名中,我院新闻传播学科稳居全国前四。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比中,新闻传播学科跻身全国十强。在人民网的考生推荐学校中,我院新闻传播学科位居全国第二名。在QS排名中,我院艺术与设计学科连续两年跻身全球前50强。

学院具有国际化强大优势,已建成4个全英文项目。2008年以来,我院共招收留学生654名。留学生覆盖58个国家,其中留学研究生中,欧美学生占50%以上。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交叉复合型人才。

二、     招生专业

    我院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包括:

新闻与传播硕士

工业设计工程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

艺术硕士(艺术设计方向)

各专业简介请查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硕士专业学位介绍进行了解。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gjjl/(请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中打开,请留意网站开放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27日期间于工作日8:00-17:00开放)

 

三、     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根据考生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四、     报 考

(一)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四级水平);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详细要求请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招生简章:http://yzb.sjtu.edu.cn/info/1022/2266.htm


(二)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2)本考点(3105)考生,包括:在上海市参加入学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含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并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工作。

(3)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不准考。

(5)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上海交通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5)的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四)复试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3)我校按照学科门类和不同学位类别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

(4)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院系网页向考生公布。

五、     体 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

六、     录 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在职期间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 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合同就业。

4.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

七、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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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非脱产在职读书,基本为周末时间来校进行课程学习。上课地点原则上在上海交通大学校内(徐汇校区)。具体按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符合学校的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www.jdcw.sjtu.edu.cn)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十、其他

1.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2. 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3. 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招生专业为“专业学位”。

4. 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一、联系方式

1.媒体与设计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电话:021-34204265

手机:13817097517

2.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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