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与设计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 招生名额
2018年学院博士生招生名额为16名,具体招生博导名录详见学院网站。
二、学习形式和学习年限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选拔方式
我院采用“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一) 申请-考核制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外语水平(成绩有效期在5年之内,即2012年9月后取得的成绩)一般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 ≥ 90分,IELTS ≥ 6.0分,或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
7)满足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之一者:
A.硕士毕业学校属于国内重点院校(如双一流学校或双一流学科)者;
B.硕士毕业学科属于国内重点学科者;
C.硕士毕业学校学科排名列于前25%者(以教育部学位中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准);
D.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E.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特殊学术专长的考生。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第一批)或2018年3月15日至4月20日(第二批,如有);
2)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一般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4)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5)拟录取博士生于秋季入学。
3、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硕士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
3)两封推荐信(一封由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提供,一封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只需系统中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籍认证报告(复试时携带学生证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9)其他相关证明学术水平或科研能力的材料。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媒体与设计学院大楼A103室,邮编200240,电话34204265,请注明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
(二) 硕博连读
1、申请条件
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三或第四学期)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生除外);已公开发表CSSCI来源期刊论文一篇及以上。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于2017年10月至11月(第一批)和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至3月底(第二批,如有)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申请,具体以交大研招网系统开放报名为准。
2)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遴选,通知遴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3)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3、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复试时携带原件;
2)硕士生成绩单,复试时携带原件;
3)两封推荐信;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5)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6)其它获奖证明以及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相关材料;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申请时仅需网上提交,除推荐信外参加复试时上交纸质版材料,原件携带备查。
四、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预计在2017年12月中下旬进行,总分300分,主要包含:
(1)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知识结构等,测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不指定参考书);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
(3)导师评价:满分100分,导师经过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
五、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时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需要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非应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录取原则
1、复试采取差额选拔方式进行;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各单项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者为不合格,总成绩在18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七、 其他事项
1、推荐信采用推荐信系统,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推荐人的信息和邮箱,系统自动发送邮件(一封由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提供,一封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只需系统中提交,无需提交纸质版);
2、以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http://yzb.sjtu.edu.cn/zsjz/bssz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