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媒体与传播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143 发布于:2025-09-15 15:36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沪交学〔2017〕31号)和《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2025年学院推荐名额为5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2025年学院推荐名额为2人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审过程规范有序、程序透明。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各系(专业)负责老师、导师代表、思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2025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参评学年内受到各类处分或院校书面通报批评;

(3)参评学年内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依法服兵役或校际交流者除外。

四、评审细则

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本次评审科研成果、社会工作的认定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5年8月31日(含)。

五、时间安排

1.发布通知(9月15日)

下发评审工作通知至研究生各班级和全体研究生;

2.申请人个人申报(9月18日16:00前

申请人按照本通知第六部分材料提交要求进行申请材料准备,并于9月18日(星期四)16:00前完成材料提交

3.汇总及审核上报学院(9月19日-9月22日)

对所有申请人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4.学院评审(9月22日-9月24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院内公示(9月24日-9月30日)

评审结果公示,并接受异议;异议申诉人需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事项,并载明姓名、联系方式、事实和理由,如有必要需提供相关证据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知申请人准备并提交后续材料;

6.初评结果上报(9月30日)

向学校上报初评结果。

六、材料提交要求

1.请仔细阅读《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严格按照细则填写《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需导师签名),并按照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核验

2.提交方式:

电子版《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中无需签名,专业排名可暂不填写)和证明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affairs_smc@163.com, 邮件名称为“2025研究生国奖申请+硕士/博士+姓名”;

纸质版《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审核认可后,由导师和申请人手写签名)和证明材料一同按序排列不需装订,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存在不一致的,该项材料视作无效;学业成绩核算时间结点为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具体时间参照最新一版校历;

3.提交时间: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均为9月18日(星期四)16:00前。超过时间规定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作不提出申请;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材料增补、替换、调整要求,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纸质版、电子版申请材料有任一未满足时间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4.所有申请材料、佐证材料复印件请申请人自行留档,提交后不退回。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媒体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B101

联系邮箱:affairs_smc@163.com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2: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

(详见各年级发布通知附件)

本通知解释权归媒体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

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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